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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志

本质与现象

已有 706 次阅读2013-4-30 16:39 |个人分类:哲学| 对立统一, 习惯性, 如何

写的比较匆忙,今后有时间了再进一步修改。

世界是物质的,本质与现象都是我们描述物质世界的概念,本质与现象的概念来源于实践,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的得到发展。 我们应如何认识与描述本质与现象应以实践为标准。本质与现象是对立统一的。

(分析)本质与现象的概念认识都产生于我们的实践,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,我们对它们形成了相对固定的印象。我们考察现象及相应的本质时,发现本质所描述的对象,与现象所描述的对象相比总是相对稳定的,长期实践后,使我们对本质与现象的特点便形成习惯性认知,(我们认为现象的背后必然存在更本质的东西,但随科学的发展,我们发现这些更本质的东西也是现象的。)即本质是现象的原因,是稳定的。实际上具体分析任一个我们认为不变的本质,其实它们都是现象性的,是变化的,它们都有更深层次的本质,它们都是更深层次本质的现象。也就是说我们所谓的本质实际上就是现象,是特殊的现象,我们实际上是用特殊的现象来解释现象,至少在现有的科技水平下,我们所发现的任何本质对象都可归结为现象。如果对现象与本质的关系不断深究下去,我们会发现最本质的现象也可以这样描述:即环境现象下,一现象A与另一现象B“相遇”时会产生现象C,最终由这些本质现象组合形成我们的世界(在环境现象下,一现象与另一现象同时出现,会出现新的现象。人只能观察到这些。)(当然也可以说它是普遍规律。)(普遍存在的现象或现象之间的关系,我们便称为规律)。从另一个侧面看,我们也可以用以上的认识,利用超级计算机模拟出这些本质现象,并以它们为基础模拟出我们的世界。

(原因)我们感知﹑认识﹑描述的对象是而且只是现象或现象的关系,我们以而且也只能以现象来解释现象。我们所认识的现象之间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形成的。我们用现象来认识思考现象,除了现象我们的认识不可能得到其它的东西。

(该如何讨论)根据物质与意识的关系,我们要讨论清楚本质的特点,必须在实践中具体讨论本质与现象的关系,才能使我们对本质与现象的讨论不脱离客观。(可举出具体的实例)

我们将具有某些现象的对象称为牡丹。具有这些现象的是,不具有的不是牡丹,这是一种规定,是不变的规定,并不是具体对象的运动(又如,我们如果把长5米左右的线段定义为FA,那么FA所谓的本质属性就会永远不会改变,如果我们以此来证明世界不变,显然是可笑的),变了就不会是这个对象了。但是具体到一个具体的对象的运动时,它却是运动的。 不变是有条件的,是相对的。是环境与目的条件下的不变。

写这篇文章的目的,是为了破除我们对本质的习惯认知,是为了我们更好的认识世界。并不是要否定本质这个概念。本文站在认识与实践的角度对本质与现象所进行的考察,当然,大家如果以康德所述的不可知的物自体,做为本质,也可以,但这又有多大实践意义呢?这样物自体就成了上帝。 我们所谓的规律﹑本质都是我们认识的规律本质,但客观世界是我们认识的这样的吗?我们不能确定,但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它们对我们实践的意义。我们的实践就应该用知道解释知道,对问题简化再简化,这才有利于我们对实践问题的解决。

(该如何认识)什么样的认识有利于我们实践,我们就应采取什么样的方式。我们为什么会这样认识本质,是实践的结果。因为这样认识本质对我们的实践有利。我们需要本质吗?当然需要,本质的认识能有效的简化我们对现象的认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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